根据《凤冈县2010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结合凤冈县地方海事处河闪渡海事所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为确保招考面试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凤冈县地方海事处河闪渡海事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面试及相关工作。
二、招考面试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专业对口、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统一命题、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的原则
三、面试的对象
面试的对象:面试对象按照招考岗位人数1:3的比例,参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即公示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如遇拟进入面试应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四、面试岗位及方式
凤冈县地方海事处河闪渡海事所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面试。
五、面试准考证发放
应试人员请于2010年8月6日,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领取面试准考证。
六、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0年8月7日。
应试人员必须在面试日上午8:20前凭《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候考室报到,参与面试抽签,9:30分开始面试(如果准备工作未绪时间顺延)。
七、面试地点及面试考场
(一)面试地点设在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设一个面试考场。
(二)面试地点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考场只提供给面试考官组、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人员;候考室只提供给候考室工作人员和应试人员;候分室只提供给候分室工作人员和候分的应试人员。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场、候考室和候分室。
八、面试考官组设置
(一)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考官临时确定。
(二)经面试工作办公室审定担任面试考官的人员,在面试结束前不得对外公开自己或他人的考官身份。
(三)面试前每名面试考官需认真学习《面试考官职责》,并切实履行面试考官职责。
九、工作人员设置
(一)面试考场设联络员1名,面试前联络员需认真学习《联络员职责》
(二)面试考场设记分员1名,监督员1名(兼计时员);候考室设工作人员2名(男、女各1名)。
(三)设候分室工作人员1名。
联络员、监督员、记分员、候考室、候分室工作人员均按各职责履行工作。
十、面试操作程序
(一)组织面试培训
面试前一天由面试工作办公室对监督员、记分员、考场联络员及候考室、候分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面试当日8:20由面试工作办公室将有关证件资料发给参加面试的工作人员带入面试考场;8:40前对面试考官进行培训。
(二)应试前的准备工作
1.8:20前应试人员在候考室报到,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照片的户籍证明),经审核无误后进入候考室。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以及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2.应试人员抽签后确定面试顺序,并在《应试人员面试顺序表》上签名确认,确认表由面试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统一保管,严禁流入考场。
3.由候考室工作人员向应试人员宣读《应试人员面试须知》,同时在候考室张贴。
4.8:20前考官、记分员、监督员佩证进入考场,监督员将考官使用的《面试考官评分表》、《面试考官记分平衡表》、记分员使用的《面试成绩汇总表》等材料发给考官、记分员,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5.9:20前考官阅读、讨论面试题和评分标准。
(三)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的面试程序
1.主考官按统一的主持词主持面试,主考官提问完后,说“请思考回答”,监督员开始计时。应试人员回答完主考官的每一个提问后,均应说“回答完毕”。
2.应试人员回答问题,至结束还剩3分钟时,由监督员提示,主考官应立即提醒应试人员“回答问题还剩最后3分钟”,结束时间到,监督员发出终止答问信号,主考官即刻终止其答问,并宣布该应试人员面试结束。
3.每位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监督员将其引领出考场,再由联络员将其引领到候分室。
4.考官待第2位面试人员面试完毕后,经过本考场考官组充分讨论,再由每位考官独立对这2位面试人员进行评分,并把所评分数写在《面试考官评分表》上交记分员。
5.从第3名面试人员起,前一位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后1位开始应试,这时,记分员和监督员按职责计算、复核前1位应试人员成绩。先计算出每位考官所打的总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将其余5位考官的分数相加后除以5,即为该应试人员面试得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
6.后1名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联络员将前1名面试人员带进考场,记分员当场向其公布面试成绩,并请主考官签名。
7.主考官宣布结束后,记分员、监督员将所有面试材料收齐,整理、密封装袋签字后送交联络员,由联络员和监督员负责将其送回面试工作办公室。
8、面试结束后,计分员、监督员按要求将所有面试材料收齐,整理、装袋、密封,经林业、人事、纪检监察三家负责人签字后送交驻局纪检组保存。对提出异议的面试考生,未经林业、人事、纪检监察三家负责人联席会议研究不得开封复核,对申请复议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十一、纪律监督
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方案由凤冈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5221760
监督电话:0852—5221942
凤冈县交通运输局
二○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