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企业稳岗补贴经办一次性告知书
2019年度稳岗补贴从2019年6月10日开始受理申报材料,现明确办理程序如下:
一、稳岗补贴申报条件
1.2018年度失业保险费无欠费(在2019年7月底之前缴清相关费用的也视为无欠费)的企业及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
2.经失业保险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不裁员或少裁员(2018年度裁员率低于遵义市2018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2.97%)的参保企业及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
二、以下几类单位可以申报2019年度稳岗补贴
1.经失业保险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不裁员或少裁员(2018年度裁员率低于遵义市2018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2.97%的企业)的参保单位;
2.纳入2018年化解过剩产能名单的钢铁、煤炭、煤电行业企业(名单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3.2018年12月参保缴费人数在30人(含)以内,年度累计裁员1人及未裁员的小微企业。
4.吸纳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且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
5.2019年度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申请和裁定流程咨询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申报单位办理流程
(一)申报单位应提供材料
(1)申报表(一式三份,必须使用2019年新版的申报表,可在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2)2018年1-12月人员花名册(1份,提交市人社局监察科202室);
(3)裁员率承诺说明(一份,提交市人社局监察科202室);
(4)2019年度企业申领稳岗补贴审批统计表(电子版,提交市社保局失业保险经办科215室);
(5)符合申报条件第2-3项的申报单位需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企业名单内,符合第5项申报条件的单位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相关资料。
(二)办理流程:
(1)根据申报表到市人社局监察科(202室,电话:28662798)审核申报单位年度裁员率低于遵义市2018年城镇登记失业率2.97%;
(2)社保局前台窗口打印2018年度1-12期缴费记录(一式两份),若企业2018年度存在失业保险费欠费,需在2019年7月底前缴清相关费用后方可申领;
(3)失业保险经办科(215室,电话:28662675)计算返还比例、2018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金额、拟返还金额;
(三)申领审批手续办理成功的企业在递交纸质材料之后,根据申报成功的申请表登录稳岗补贴信息系统http://wgbt.mohrss.gov.cn/进行网上信息填报(申领信息网上填报正确方可发放稳岗补贴)。
(四)在遵义市范围内(含各县区)用同一营业执照注册的企业应合并申报稳岗补贴,并提供全部的缴费信息,一个年度内只能申领一次稳岗补贴。
四、申报截至时间:2019年12月31日(为确保本年度发放到位,建议企业在2019年11月30日前申报)。
五、稳岗补贴发放时间:企业申报成功后,全年分分三次发放,发放时间暂定为7月、9月、12月,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办理。
(注:在市本级参保的单位申领2019年度稳岗补贴适用本一次性告书)
遵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9年6月6日
附件:
附件3-稳岗补贴申报表(2019版).doc附件4-裁员率承诺书.docx附件5-2019年稳岗补贴登记表.xls81号文件.pdf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