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惠州人才网

手机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场薪闻 > 职场资讯 > 关注潮汕 >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
作者:www.zyrc.net 时间:2020/5/12 阅读:268次

今年以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部署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对1997年以来用于规范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的各项制度(包括办法、规定、规则、细则、制度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有13个制度被整合修订为6个,另外单独修订了13个制度,重新制订了1个制度,废止了11个制度。

“人大工作和制度建设必须与时俱进,才能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斌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行动,是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具体举措,是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的现实需要。”

在制度“废改立”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台账、逐个审查,并按照“统筹协调、归口负责、相互衔接、程序规范、集中推进”原则和“整合修订、单独修订、重新制订、即行废止、暂缓修订、暂不修订”6种类型,分门别类提出了意见,明确了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工作程序等要求,有条不紊地完成了制度“废改立”工作。因内容高度关联和交叉重叠需整合修订的有《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办法(试行)》等13个制度,这些制度经整合修订后为6个。有11个制度被废止。因不适应时代发展和工作需要需单独修订的有《关于对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工作评议办法(试行)》等13个制度。因法律修改和政策调整需重新制订的有1个,即《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重新制订后需同时废止原制度1个。因不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或新办法已出台需即行废止的有《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审判、检察机关实施个案监督试行办法》等4个制度。因上级制度尚未修订而暂缓修订的有1个,即《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办法》。因施行时间不长且至今仍然适用而暂不修订的有《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15个制度。

日前,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整合修订、单独修订、重新制订的《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规定》等20个制度进行了审议通过。

来源:www.zyrc.net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