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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 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来源:www.zuncai.com 时间:2022-01-26 作者:www.zuncai.com 浏览量: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确定的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的公告》《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更正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考生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的公告》公布的笔试总成绩,现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的各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取得面试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于2022年2月10日(9∶00—17∶00),在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清江校区(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35号)二楼多功能教室开展。

三、资格审查防疫要求

   (一)请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审查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

(四)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资格审查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资格审查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审查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审查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工作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审查条件的考生,安排继续进行资格审查;不具备继续完成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由工作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六)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生资格审查;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一)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本公告指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

5.岗位要求须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任职资格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提供成绩证明1份。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考生持专家签字、专家所在院系或学校招生就业部门、专家管理部门盖章的书面认定意见参加资格复审。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厅负责审查认定。

(二)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省水利厅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考生需签《考生诚信承诺书》、《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由四川省水利厅人事处发给面试准考证。

咨询电话:四川省水利厅人事处 028-86932499、86950557。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水利厅         

20221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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